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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,青春,也有,妻子,博克
提問: 離婚賠償問題 問題補充: 二00六年元月我和女方結婚,女方一直不允許我與她同房。并且婚后不久就外出有事二十多天,這其間我生病住院,女方在她爸爸的電話催促下才回來,回來以后一直不在我身邊照顧。住院近一個月,出院后她就和我吵架,我頂了她一句,她就三個晚上不回來睡。后來回來了晚上也一直關著門不讓我進,有次無意中發現她一直使用諾氟沙星和治療陰道炎的一種軟膏。我懷疑她有婦科方面的疾病。她結婚以后一直未盡妻子的義務,并且屢次找我吵架,我還在恢復期中,她不但不照顧我,還嫌棄我面癱沒有完全恢復。
現在我想與她離婚,她不同意,并要求我賠償她青春損失費五萬元。我想請問律師,如果我堅決要求離婚,是否要賠償她所說的五萬元青春損失費。另外我因為結婚借了一些錢債,并且為她買了近萬元的首飾。這些財產我能否在離婚時要求她賠償?
盼復! 医师解答: 對方不盡一個妻子應該盡的義務,責任不在你,我國法律也沒有規定青春損失費的問題,男人也有青春呀。當然不用賠償。夫妻共同債務可以要求對方共同承擔。
我的離婚律師博克:
http://www.blogcn.com/user71/lcclawyer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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