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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,那是,要我,要用,要以
提問: 兩個人相愛卻不能在一起 問題補充: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已經四年了,但在這四年里,我們也經歷了很多,首先,他家人不很喜歡我,說我脾氣不好,以后會欺他們的兒子,我家人也不很喜歡他,說他家庭不好,沒有穩定經濟來源,總之很多很多的因素導致我們經常的吵鬧,現在的感情也沒以前來得好了,我想應該面臨要分手的地步了,我不知該怎么做!其實我的脾氣并不差,起碼在認識他之前我都很溫訓的,我之所以會罵他也只是想他懂事一點,有點大志!我并不是罵得很兇,也不是很帶針帶骨,很平常的說話,我并不認為有什么不好,我也是想他好,想他有點擔當的本事而已,這樣我就錯了嗎?但他媽不這樣認為,她看見有時候我男朋友裝飯,裝湯一些什么的就很生氣,不準我男朋友幫我做這個做那個,你說氣不氣人,要跟他過日子是我不是她啊!而且我不認為要他做這些小事情就有什么的,我也幫他洗衣服,甚至內衣褲都是我給他洗的,給他買的!這些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,他媽要插什么手啊!難道這些東西生來就是女人做的嗎?男人就不能做嗎?而且我男朋友也樂意去做,但有他媽在場的時候就什么都不幫我做,還轉過頭來命令我做這做那的!你說氣不氣人.事情也不是三言兩語就可以說完的,我好煩,心想是不是就真的要分手了,畢竟這四年里我用多少的感情投進去啊! 医师解答: 兩人相愛了四年,說實話很不容易,四年里你們互相了解對方,包括雙方的家長,你們一定都熟悉,家長的反對,影響了你們之間的感情,我覺得這很可惜,但你不能因此而放棄,要用真心來打動他們,主動了解和關心他們,不要以為只要我們兩人相愛,那什么都不用管,那是錯誤的,知道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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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ianh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